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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高新国税局关于规范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工作要求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3-20 16:07:25    

一、建立软环境建设监测点的目的
建立软环境监测点,是为了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国税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软环境建设监测点的设立
设立软环境建设监测点是加强软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障软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软环境建设监测点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软环境建设监测点的组织管理由各局监察部门负责。软环境建设监测点的设立采取企业(单位)自愿申请,或由税局推荐的办法。
三、软环境建设监测点的管理及监督
(一)每个监测点的管理由设立监测点的企业(单位)负责,并指定一名软环境监测员负责监测点日常工作。
(二)各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实行挂牌(箱)监测,并将监测牌(箱)置于各监测点的醒目位置,并在监测牌(箱)上标明我局投诉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市局监察投诉电话:4122366,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园路346号1403室。
各企业监测点到税务机关办理许可、报批事项等业务,要如实填写《昆明市国税局软环境建设监测点日常工作监测卡》(三)。每季度由我局监察部门收集监测卡登记情况,重要监测情况请各监测点及时报送高新国税局监察部门。(高新国税局监察部门电话:8155302、8155228,联系人:符林凤、李殿华)

                          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

 
1 监测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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